邵阳工伤律师 邵阳医疗纠纷律师 律师简介 业务领域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
  >> 分 类 导 航
【新闻焦点】
【热案报道】
  >> 超 级 搜 索
栏  目  
类  别  
关键词  
 站内搜索  
  
  >> 热 点 新 闻
 A380机翼细微裂纹事件或系劳资纠纷有关
 加拿大多伦多化解劳资纠纷签订临时集体合同协议
 部分垄断国企招工仍对内部倾斜
 民工因南召县政府承诺4年未兑现送最不诚信锦旗
 中国古代十大酷刑刑罚常识
 26岁女县常委:破格升迁样本
 吴静钰卫冕跆拳道女子49公斤级冠军
 临时工高空坠落致残由建筑企业承担工伤责任
 乒乓球女子团体卫冕奥运会冠军
 郑州40家事业单位招253人
新闻焦点劳动者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工伤
 查看方式: 查看:[ 大字 中字 小字 ] [双击滚屏]
劳动者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工伤
 合肥日报讯 (苏黎明 王爱玉) 今年3月12日,小张中午下班骑电瓶车回家,经过当涂路与北二环路交叉口处被一辆小型轿车撞上,发生交通事故,导致小张右胫腓骨骨折,花去医疗费20000元。经交警部门认定,小型轿车驾驶员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,小张负次要责任。事故发生后,小张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。由于未给小张办理工伤保险,用人单位以他不是在工作时间、工作地点,也非因工作原因受伤,不属于工伤为由,拒绝承担责任。

    合肥司法局12348法律咨询中心律师表示,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之规定,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。本案中,小张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,负次要责任,机动车方负主要责任。因此,应依法认定小张为工伤。小张应首先要求用人单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之内,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,若单位怠于申请,小张本人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,否则,逾期劳动部门将不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。

    另外,根据《民法通则》和《侵权责任法》的相关规定,本次交通事故中,小型轿车驾驶员为直接侵权人,驾驶员应在责任范围内赔偿责任,小型轿车车主与驾驶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,本车投保的交强险和商业险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责任内承担赔偿责任。

    因此,小张可以选择按照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,要求驾驶员、车主、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;也可选择按照工伤进行赔偿,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;同时选择两种方式进行主张权利的,在重复的赔偿项目中,重复的部分法律不予支持。

    12348律师建议:用人单位应规范用工,为劳动者办理各项社会保险,履行法律规定的相关义务。

编辑: 尹茹
邵阳工伤律师 邵阳医疗纠纷律师
上一篇:农民工郑州街头开新闻发布会讨薪
下一篇:女工工伤索赔遇阻经法律援助获赔
友情链接 | 联系我们 | 版权声明 | 关于我们 | 网站管理 
 
Copyright© 2009-2012 邵阳工伤律师网-文湘桂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
地址:邵阳市双清区宝庆东路1130号
手机:13807394353【同微信】 邮箱:122542517@qq.com
本站部分信息参考了法律人士的智力成果,供学习交流之用。如您不同意收录敬请有效告知,本站将立即删除! 并向您表示致敬。
技术支持:律师建站